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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動調節閥的使用

日期:2024-04-20 03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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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 
     新設計、裝置的控製係統,為了確保調節閥在開車時能正常工作,並使係統**運行,新閥在裝置之前,應首先檢查閥上的銘牌標記是否與設計要求相符。同時還應對以下項目進行調試。 
基本誤差限;全行程偏差;回差;死區;泄漏量(在要求嚴格的場合時進行)。 
     如果是對原係統中調節閥進行了大修,除了對上述各項進行校驗外,還應對舊閥的填料函和連接處等部位進行密封性檢查。 調節閥在現場使用中,很多往往不是因為調節閥本身質量所引起,而是對調節閥的裝置使用不當所造成,如裝置環境、裝置位置及方向不當或者是管路不清潔等原因所致。因此電動調節閥在裝置使用時要注意以下幾方麵:
   (1)電動調節閥屬於現場儀表,要求環境溫度應在-25~60℃範圍,相對濕度≤95%。如果是裝置在露天或高溫場合,應采取防水、降溫措施。在有震源的地方要遠離振源或增加防振措施。
   (2)調節閥一般應垂直裝置,特殊情況下可以傾斜,如傾斜角度很大或者閥本身自重太大時對閥應增加支承件保護。
   (3)裝置調節閥的管道一般不要離地麵或地板太高,在管道高度大於2 m時應儘量設置平台,以利於操作手輪和便於進行維修。
   (4)調節閥裝置前應對管路進行清洗,排除汙物和焊渣。裝置後,為保證不使雜質殘留在閥體內,還應再次對閥門進行清洗,即通入介質時應使所有閥門開啟,以免雜質卡住。在使用手輪機構後,應恢複到原來的空檔位置。
   (5)為了使調節閥在發生故障或維修的情況下使生產過程能繼續進行,調節閥應加旁通管路,如圖1-1所示。同時還應特彆注意,調節閥的裝置位置是否符合工藝過程的要求。 
   (6)電動調節閥的電氣部分裝置應根據有關電氣設備施工要求進行。如是隔爆型產品應按《爆炸危險場所電氣設備裝置規範》要求進行裝置。如現場導線采用SBH型或其它六芯或八芯、外徑為Φ11.3 mm左右的膠皮裝置電纜線。在使用維修中,在易爆場所嚴禁通電開蓋維修和對隔爆麵進行撬打。同時在拆裝中不要磕傷或劃傷隔爆麵,檢修後要還原成原來的隔爆要求狀態。
   (7)執行機構的減速器拆修後應注意加油潤滑,低速電機一般不要拆洗加油。裝配後還應檢查閥位與閥位開度指示是否相符。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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